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

報讀持續進修基金課程注意事項


有意申請持續進修基金的人士,必須在已報讀的“可獲發還款項課程”開課前將填妥並已獲院校蓋印證明的申請表,連同智能身份證副本,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,辦理申請手續。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。

還有,報名前先到以下網址:http://www.sfaa.gov.hk/cef/cnlist.htm,查清楚所報課程有否包含在內,否則交了學費才發現無法申領款項時便很難追究了。

標籤: ,

0 個意見: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